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科创板上市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优质企业充分利用科创板设立契机加快对接资本市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激发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活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对我市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辖内企业,参照《昆山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昆政办发〔2015〕95号)文件中境内上市的奖励标准执行,同时可享受苏州《关于鼓励企业科创板上市的若干意见》(苏府办〔2019〕56号)的相关政策。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