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维权意识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昆山日报
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如何加强维权意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要注意留存购车、维修等相关凭证。保留好车辆购车发票及汽车“三包”凭证,这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条件。
在购车过程中,消费者对商家有关退还购车定金、保险押金等的口头承诺要格外留心,注意留存定金或押金收据,必要时对商家的口头承诺进行录音,主动争取签订纸质的定金或押金退还协议。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每次修理后应向4S店或修理厂索要维修发票,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目前,各大汽车厂商对自己的4S店网络有数据共享平台,但对4S店之外的销售渠道无法共享车辆信息,消费者在其他渠道的汽车销售商购车时具有盲目性。
市消保委建议,加快建立统一的汽车服务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所有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售后维修网点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录入统一平台,同时接入消费者评价通道,设计相关评价指标,消费者购车后即可根据购车及使用体验自主对相关服务提供商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示,为消费者购车提供参考和依据。